考試內容及要求
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招聘采取筆試形式,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1、筆試。
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招聘只筆試不面試。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卷面滿分各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招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按學科分組,每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由縣招聘辦對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就業介紹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學生檔案進行資格復審。
3、面試。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面試按報考學科分組;面試采取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余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面試人員憑《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說課方式,主要是考察應試者的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態儀表等,滿分100分。面試評委聘請外地考官擔任,每個面試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其中主評委1名,評委6名。
4、考試總成績。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招聘,公共基礎知識的40%和專業知識的60%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每一學科依據折算后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每一學科進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現并列,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優先;專業知識成績相同的,以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的優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學歷高者優先。
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招聘,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每一學科依據折算后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每一學科進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現并列,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面試成績相同的,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的優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學歷高者優先;都是本科畢業生的,以一本、二本、三本的順序決定進入考察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