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師資隊伍結構,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師資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國為我市中小學選調一批優秀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和崗位
(一)選調數量:38名(城區中學8名,農村中小學30名)。
(二)選調崗位:城區高中、初中和農村中小各學科專任教師。各學段學科具體選調崗位及數量,待報名結束,按照我市學科需求和報名情況確定。學段總崗位如出現缺額的,按照實際情況調劑使用。
二、選調對象
全國范圍內,湘鄉市外的全額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教師(有規定服務期但服務期未滿人員不在選調范圍內)。
三、選調條件
(一)基礎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師德優良,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選調崗位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
3、中學教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小學教師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崗位條件
1、高中、初中專任教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小學專任教師:且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
3、特別優秀者(高中、初中專任教師:往屆免費師范生或具有特級教師、省級教學能手稱號和省級及以上表彰獎勵之一;小學專任教師:具有縣(市、區)級及以上教學能手稱號或榮獲縣(市、區)教育局及以上“優秀教師”等表彰獎勵之一;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者;)年齡條件放寬5歲。
四、選調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現場報名(7月27日至8月5日)。
接受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731-56782118
(二)審核初選(8月6日至7日)。由市教育局會同市人社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三)公布資格審查結果(8月8日至9日)。
(四)公布選調崗位及數量(8月10日)。
(五)審查合格人員現場申報選調崗位(8月11日)。
(六)組織面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8月12日)。組織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現場面試與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講課形式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8月13日至15日)。依據公布的崗位和數量,按照面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選。
(八)體檢(8月18日)。對擬選調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
(九)審查檔案(8月19日至23日)。市教育局會同市人社局對擬選調人員的人事檔案進行審查。
(十)辦理調入、上編手續。
(十一)分配單位,安排子女就學。
五、相關說明及要求
(一)報名地點:湘鄉市教育局人事股(湘鄉市望春門辦事處桑棗村)。
(二)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2016年湘鄉市選調優秀教師報名表》(需有所在縣市區人社局或教育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
2、身份證;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須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教師資格證;
5、作為申報條件的榮譽證及命名表彰相關文件;
6、原教師錄用手續;
7、轉正定級表、工資表、考核表之一;
8、其他相關材料;
9、3張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以上資料,除報名表和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分別按以上順序裝訂(原件統一背A4紙) 。
(三)獲得榮譽和稱號時間均截至2016年6月30日。
(四)審查檔案時,應聘人員檔案如有不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或公開招聘等人事管理相關規定的,視為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按照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順序進行遞補。
(五)聯系人:諶老師 電話:0731-56782729
六、本公告內容及未盡事宜由湘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湘鄉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