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民辦普通高中,各有關初中學校: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深圳市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深教〔2016〕177號)相關規定,現就做好2016年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學校及人數
列入我市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高均可申請開展自主招生。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劃線錄取后進行,各??筛鶕拘U猩媱澩瓿汕闆r確定自主招生人數。各申請學校于7月30日前將經市教育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處審核通過的《深圳市2016年民辦普高自主招生申請表》(附件1)報市招考辦。
自主招生學校名單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在深圳招考網(www.51a.gov.cn)上公布。
二、自主招生對象
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對象為:參加了2016年我市中考尚未被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考生。
三、自主招生報名方式
(一)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招生學校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可通過市招考辦印發的《深圳市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簡介》查詢。
(二)為方便考生報名,市招考辦于8月1日至5日在全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szzk.edu.cn)上開通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報名功能,考生可登錄該系統進行報名。每位考生可在系統上選報1所自主招生學校??忌诰W上報名后,市招考辦將報名信息發給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通知考生。
四、自主招生錄取
(一)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原則上按計劃和報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具體錄取標準和辦法由學校自行確定。
(二)學校將擬錄考生名單錄入中考中招系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2),并將擬錄名單打印蓋學校公章以及校長簽名后,于8月25日前報市招考辦審核。經審核錄取的考生,納入全市中招錄取名單,統一打印錄取名冊,學籍管理部門統一辦理學籍。
五、自主招生工作要求
(一)開展自主招生的民辦普高要嚴格遵守我市招生工作紀律。要實事求是地進行招生宣傳(以已備案的學校招生簡介為準),讓考生準確了解本校的辦學情況、自主招生程序、錄取標準、收費標準、住宿情況等,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誤導考生報考,不得違背考生意愿強迫或變相強迫考生報考,不得以報名費、擇校費等名義進行亂收費,不得超越規定的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進行招生。
(二)請考生所在初中學校及時將民辦普高自主招生的時間安排和具體辦法通知到有關考生,做好政策宣傳和指導服務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