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金融學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選拔拔尖創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優秀生源選拔機制。金融學院根據《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拔指導意見》制定本實施細則,旨在指導和規范我院博士生導師實行“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
“申請考核制”需考生提出并遞交申請材料,經金融學院審核、綜合考核后,擇優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我校組織的博士生入學考試?!吧暾埧己酥啤边x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在此范圍招生。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建立科學規范的招生程序,進一步增加博士生導師在選拔過程中的自主權,發揮博士生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同時堅持導師組及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的原則。
二、組織形式及職責
金融學院成立三級架構負責“申請考核制”的統籌管理和具體落實工作,即(1)成立由院長或常務副院長任組長的“申請考核制”招生領導小組;(2)成立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3)由招生導師組成的“綜合考核專家組”。各組工作職責如下:
1、“申請考核制”招生領導小組是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金融學院“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和實施方案,監督落實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處理申訴,并對選拔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2、“審核小組”由不少于五名相關專業的教授組成,負責對申請考生的材料審查評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質,專業學習和科研情況。
3、“綜合考核專家組”由報考導師組成,并在“審核小組”提供的“學生名單”范圍內,通過考核選拔符合要求的學生。
三、錄取名額
“申請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占接收導師2017年博士招生的總名額,并且每位導師只能接收該項目博士生一名(接收專業、導師和研究方向請登陸研究生院博士招生信息網查看)。
四、考核要求
“申請考核制”方式選拔的博士研究生,重點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綜合素質等, 并作為錄取與否的關鍵性因素。
五、選拔范圍及條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碩博連讀);
2、基本要求:符合《南開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博士報考條件;
3、外語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項。
(1)全國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50分;
(2)托福(TOEFL)成績達到90分以上(老TOEFL達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
(4)GRE成績1300分以上(新標準260分以上);
(5)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學位研究生。
4、培養類別:考生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
5、境外獲得學位者需要在申請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
六、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報考我院的考生需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bsbm 報名,報名時考試方式必須選擇“申請考核制”。
2、考生提交申請材料
要求:全部用A4紙復印或打印,按順序用訂書機分別裝訂(請勿用塑料夾裝訂)。
第一冊:
(1)《報考南開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2)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同等級別)職稱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平鋪裝訂);
(3)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
第二冊:
(4)《南開大學2017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5)申請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6)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申請考生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
(7)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的研究計劃,要求3000字左右(請將研究計劃填附在申請表中);
(8)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9)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0)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
(11)同時提交以上(1)、(3)、(7)和(9)材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的壓縮文件,發送到指定郵箱:nk131@nankai.edu.cn;郵件【主題】和材料名稱一致,即:“姓名,申請專業,導師姓名”。
以上提供材料均認為是真實可靠的,如有偽造,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考生無論是否參加考核或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3、材料審核
(1)金融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對所有材料進行檢查,審核是否符合基本報考條件。
(2)金融學院“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包括申請人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以及獲獎等方面,給出百分制成績(成績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請資格)。根據材料審核成績,一般按該項目擬招生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在金融學院官網上公示入圍申請人員名單,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4、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成績總分為100。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各占考核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微、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面試則由 “綜合考核專家組”進行考核。
5、錄取
根據考核結果,向研究生院上報擬錄取名單。審核通過后由我院在網上公示(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凡被以“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按要求將本人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后,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調檔和發放錄取通知書的時間大約是在2017年的5月底左右,請以我院網上通知和發放信件為準。
七、申訴渠道
考生在通過“申請考核制”申請攻讀博士學位過程中,考生如果對綜合考核等環節有疑問,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訴,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提出的申訴進行調查及處理。如果考生對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出的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學校紀委監察室提出申訴,并由研究生院及學校紀委監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做出裁決。
八、各階段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提交材料:考生須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準)將材料寄或送到金融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請以快遞方式郵寄,建議使用“順豐”);
3、公布入圍名單:學院“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給出成績(百分制),并報研究生院審批通過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在我院官網上公示;
4、綜合考核:2016年11月25日。
5、特殊說明:所有關于“申請考核制”博士的報考、考核及錄取等通知均在我院網頁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本室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九、其他
1、報名參加“申請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過初審或綜合考核,考試方式可自動轉換為“普通招考”,如果報考導師招生名額已用完,我院將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重新選擇其他相近學科導師,逾期不再受理;
2、聯系電話:金融學院招辦:022-2350.0537;研究生院招辦:022-2350.5940;
3、接收材料地址:天津市津南海河教育園區同硯路38號,南開大學金融學院146,鄧登老師收。
本實施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南開大學金融學院。
以上內容如有變化,請以最新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