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依據
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試卷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才能入場;在答題前要務必仔細閱讀試卷和題卡首頁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要按規定在試卷和題卡上正確填(涂)寫屬于本人的考試基本信息,按規定位置和用筆作答;手機、提包和資料等規定以外物品不得帶至座位;不得坐錯考試位置;不得折疊、污損題卡;嚴禁將試卷、題卡帶出考場。否則,影響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60元??忌睦U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