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招聘崗位類別設置要求。招聘的崗位類別要依據用人需求,按規范要求明確到某一個類別。如: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等。
⒉招聘崗位名稱設置要求。招聘的崗位類名稱設置要具體和規范。如:辦公室文秘、計算機管理員、軟件開發與維護等。如果崗位名稱相同而崗位條件要求不同的,要標注崗位序號。如:會計崗位1、會計崗位2。
⒊招聘崗位條件設置的主要內容。崗位條件設置的主要內容為:學歷、年齡、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其他執業資格和政治面貌、工作經歷等其他要求等。各用人單位要根據招聘崗位的工作需要參考以上內容設置崗位條件,不得設置性別、院校、學歷等帶有歧視性、指向性或與崗位無關的條件。若特殊崗位對性別等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交專門報告。
⒋專業設置要求。專業設置要科學、準確、規范,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發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設置專業。各用人單位設置專業時,除碩士研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外,一般應按大類設置,即??茖哟蔚脑O置在一個大類下的某一專業類、本科層次的設置在一個學科門類下的的某一專業類,不得用“××××相關專業”等字樣,同時要根據學歷設置的需要,全面考慮專科、本科等不同學歷層次在專業上的對應關系。確需設置小專業條件的,須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方可設置。在設置小專業時,須將一些相近專業包括進去,避免在資格審查時,出現專業難以認定的現象。管理類的崗位一般不作專業限制。
⒌學歷(學位)設置要求。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專科及以上類別設置。設置學歷條件也要明確是否為“普通高等院?!?,沒作“普通高校”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均可以報名。學歷學位設置須與招聘崗位相匹配。
⒍年齡設置要求。除崗位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招聘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可按以下年齡檔次表述:35周歲以下,30周歲以下,25周歲以下);招聘博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或緊缺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以下。年齡應明確計算至月份,如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⒎其他條件設置要求。其他條件設置要與崗位緊密相關,要結合崗位實際需要進行設置,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等。其他條件設置是對招聘崗位的特殊要求進行詳細說明。
⒏招聘對象設置要求。根據省上有關規定,市縣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除招聘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外,用于招聘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比例不得低于80%。各單位申報計劃時須在《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申報表》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