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的通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場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方為合格。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村(社區)“兩委”成員招錄職位、“緊缺職位”和專設的殘疾人招考職位,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場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定,現將本單位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公布如下:
考點 | 面試日期 | 1:1職位名稱 | 1:1職位所在考場 | 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 | 備注 |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 2016年6月18日 | 柳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偵查崗位(150002001001) | 2 | 73.72 | 兩考生都達到所在考場平均分以上,面試成績合格 |
南寧鐵路運輸檢察院偵查崗位一(150002002002) | 該職位符合降低合格分數線條件。降低合格分數線后,考生面試成績合格 |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