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的深圳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粵人考函〔2016〕59號),2016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已于2016年7月8日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我市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達到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附件1)的考生,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報名材料進行考后復核。
一、考后復核時間
2016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二、考后復核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人事考試業務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層(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交通指引:乘坐地鐵羅寶線至竹子林站下車,B1出口;乘坐公交車至福田交通樞紐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車。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提交的材料
1.《2016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A4紙打印,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其中“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的年限須達到報考條件要求的年限(附件3);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
5.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材料中的證件原件經掃描核對后退回,報名表、工作簡歷表須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
(二)在提交材料期限內,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辦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被委托人除須帶齊委托人的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方能代辦理委托事項。
(三)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2016〕3號文的相關要求,對預合格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復核,并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核合格的,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和核發證書;復核不合格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注意事項
(一)相關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提交材料考后復核的最后期限。按國家規定,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提交材料和考后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二)完成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的證書發放通知,可在網上申請深圳市郵政局的證書快遞到付服務或按時到現場領取證書。
(三)深圳市考試院聯系電話:0755-88100099。
深圳市考試院
2016年7月19日
相關附件詳情請參考:http://www.testcenter.gov.cn/ksyweb/ShowMessage?Id=100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