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鄭州市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有關事宜通知
來源:鄭州職稱網 閱讀:1901 次 日期:2016-07-22 1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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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試〔2016〕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7月20日9:00至8月1日17:00(具體要求請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

二、報名和免試條件

(一) 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考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報考人員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現場資格審查有關事宜

(一) 現場資格審查對象

曾參加過2014或2015年度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被視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只要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繳費。首次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均按新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二)申報流程

1、鄭州市直單位的考生(即鄭州市各局、委下屬的醫療單位,如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的各醫院、民政局下屬的醫院等)

鄭州市直考生,經所在單位同意后,由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匯總分級別打印填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一式2份(免試3份),并攜帶新考生和免試部分科目考生的申報材料,于8月3日前到所在主管局(委)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由局人事部門統一到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處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鄭東新區農業東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50米出版大廈二樓)進行資格終審。審查合格后由局人事部門將已審批的《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和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試費用送交市人事考試中心(文化宮路與汝河路交叉口往東100米路北5號樓218房間)。

2、縣(市、區)的考生〔即縣(市、區)下屬的醫療單位和注冊所在縣(市、區)的醫療、醫藥單位〕

各縣(市、區)的考生,經所在單位同意后,由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匯總分級別打印填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一式2份(免試3份),并攜帶新考生和免試部分科目考生的申報材料,于7月25日至8月3日到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部門初審。初審合格后,由縣(市、區)職改部門統一到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處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鄭東新區農業東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50米出版大廈二樓)進行資格終審。審查合格后由縣(市、區)職改部門將已審批的《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和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試費用送交市人事考試中心(文化宮路與汝河路交叉口往東100米路北5號樓218房間)。

(三)時間

1、市直單位的考生,8月3日前到所在局(委)人事部門初審;

2、各縣(市、區)的考生,7月25日至8月3日到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部門初審。

(四)地點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部門的審查地點及聯系電話:

1、鞏義市

地 址:鞏義東區行政東街6號

聯系電話:69580021 69580020

2、新密市

地 址:新密市行政路66號人社局三樓北廳專技科

聯系電話:69822349

3、登封市

地 址:登封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聯系電話:62856756

4、滎陽市

地 址:滎陽市人社局四樓415室(國泰路與福民路交叉口)

聯系電話:60252085

5、新鄭市

地 址:新鄭市人民路與中華路交叉口東500米路南人社局三樓職稱科

聯系電話:63206118

6、中牟縣

地 址:中牟縣清陽街行政審批中心對面工會8樓802房間

聯系電話:62182614

7、中原區

地 址:友愛路與百花路交叉口中原區行政審批中心二樓

聯系電話:67718001轉8029

8、二七區

地 址:京廣南路9號二七區人社局三樓316室(京廣路與航海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東)

聯系電話:68700662

9、金水區

地 址:金水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東風路和花園路交叉口西北角)二樓人社局窗口

聯系電話:60130927

10、管城區

地 址:商城路和塔灣路交叉口往北300米路東管城區行政審批大廳

聯系電話:67729178

11、惠濟區

地 址:惠濟區開元路區8號惠濟區政府B樓128室

聯系電話:63639872

12、上街區

地 址:上街區人社局(許昌路與金華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東)

聯系電話:68923502

13、航空港區

地 址:航空港區迎賓大道新管委會二樓202室

聯系電話:86198195

14、鄭東新區

地 址:熊耳河路與才高街交叉口東龍大廈1119室

聯系電話:67179829

15、高新技術開發區

地 址:高新區管委會三樓人社局(國槐街6號)

聯系電話:61739503

16、經濟技術開發區

地 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人社局(航海路與第二大街交叉口路北)

聯系電話:66781257

(三)提交材料

(1)民營單位所在縣(市、區)注冊的營業執照;

(2)《資格考試報名表》;

(3)《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請下載原報考通知的附件,不要自制表格,并附電子版)一式2份(免試考生3份),并登記單位負責人及電話,考試通過人員辦理證書,有各縣區統一通知辦理;

(4)學歷證書原件;

(5)身份證原件;

(6)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聘任證書原件(免試人員提供);

(7)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加專業工作經歷證明;

(8)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還須現場繳納考試費用。

四、注意事項

1、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異地跨單位報名考試,對于注冊地不在本縣(市、區)的考生所在單位一律不予審核,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2、各報考單位匯總填寫《匯總審批表》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系統自動生成的網上報名序號,并將免試部分科目考2科的考生和考試全部科目的新考生按藥學、中藥學分別匯總(全科老考生無需匯總)。

3、各位考生的準考證在考試結束后務必妥善保管,考試通過后辦理執業資格證書時仍需提供。

4、咨詢電話:12333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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