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體檢及政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勐臘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要求,通過筆試、面試的考生進入體檢、政審階段,現將體檢和政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
(一)體檢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7月26日—7月29日。體檢醫院為勐臘縣人民醫院,體檢費用為350元/人。
(二)體檢安排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行業執業體檢要求執行。請考生根據體檢日程安排(詳見《2016年勐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日程安表》),于當天上午7:40準時到縣人民醫院醫技樓5樓集中報到,8:00開始體檢。體檢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正規照(小一寸)1張和碳素筆,在縣人民醫院醫技樓當場填寫體檢表和現場交費,由醫務人員引導下,按流程進行體檢。
(三)體檢中的注意事項
1、體檢前期不得飲酒,不要吃過于油膩的食物,體檢當天早上必須空腹、憋尿。
2、體檢對象為考生,體檢過程中嚴禁親屬和陪同人員進入體檢區域。
3、特別提示:考生不得將體檢表帶離體檢醫院,必須交還工作人員保管。醫院不接受體檢考生的個人咨詢。
4、考生不得涂改體檢表內容,醫生若不慎填錯須有醫務科簽章證明涂改有效。對體檢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后果自行承擔。
5、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
6、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處理。
7、體檢醫生與參加體檢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第四、五、十款處理。
二、吸毒檢測
根據我州情實際,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要求進行吸毒檢測。吸毒檢測是對考生尿液樣本進行檢測。請考生按日程安排攜帶本人身份證于體檢當日下午15:00到勐臘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按照《2016年勐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統一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進行吸毒檢測,毒檢費用20元/人。
三、政審
體檢合格的參加政審,政審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予聘用。政審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政審前,考生務必將本人檔案和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原件提交招錄機關審驗。
因考生原因自愿放棄或由于體檢、政審不合格、考生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依次遞補一次,如果遞補者體檢、政審不合格,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特別提醒:體檢結束后,請各位考生到縣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開具調檔聯系函。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附:2016年勐臘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日程安排表.xl
聯系電話:0691—8122335
0691—8129178
監督電話:0691—8126608
勐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