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關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鄂教助〔2016〕1號
各市、州、縣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三局《關于印發<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2016版)>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6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申請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利用財政、金融手段,創新金融服務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的重要途徑,對進一步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做好教育精準扶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要從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高度,結合教育精準扶貧,認真落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應貸盡貸”。
二、加強領導,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順利實施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07〕89號)精神,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協調財政、民政、金融、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共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上年度申貸工作情況和今年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安排足額的辦公經費,調配足夠的人手,為學生和家長提供合適的申貸場所和工作條件,精心組織申貸工作,確保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順利實施。今年我省多地遭受洪澇災害,相關地區要針對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制定貸款受理方案,確保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及時申請到貸款。
三、加大宣傳,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家喻戶曉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要加強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使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家喻戶曉,特別是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大學生的宣傳工作,確保宣傳到戶、宣傳到人。組織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及家長按時申貸。一是加大對“95593呼叫中心”的宣傳力度,確保學生及家長的疑問得到及時、準確的解答;二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手冊和還款指南的發放工作,進一步方便學生獲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信息;三是落實《關于印發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宣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43號)要求,在受理前完成橫幅懸掛和展板布置工作;四是在當地電視、廣播、報紙和網絡等渠道廣泛宣傳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并設立、公布本縣(市、區)助學貸款咨詢熱線的電話號碼。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在協助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及家長收取費用。同時,要防止社會上不法分子利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進行詐騙,提醒學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四、規范流程,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正常開展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操作規程(2016版)》和《湖北省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規定》(見附件)要求,進一步優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得隨意增加貸款程序和材料要求,確保申貸工作公開透明,為申請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家長提供方便。
五、加強管理,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辦理貸款的有利時機,加大對貸款學生誠信教育,感恩教育,培養學生的按時還款意識;貸款發放后,要將貸款學生名單反饋到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協調鄉鎮(街道辦事處)協助做好貸款學生家庭日常信息管理,加強貸款違約風險防范。各高校在回執錄入階段,要進一步核實申請貸款學生資格,確保貸款發放順利;要切實履行貸款學生日常管理職責,加強誠信教育,協助各地教育部門做好畢業學生貸款催收工作。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在今年貸款辦理期間,要對所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秋季開學后將督導檢查情況報省教育廳。
湖北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