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忠縣教育委員會
2016年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簡章
為優化師資配置,探索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工作,促進教職工合理有序流動和教育均衡發展,特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范圍
忠縣城區所轄缺編學校。
二、遴選原則
遵循“編制調控、學段對口、崗位適聘、公開競爭”的原則。
1.編制調控原則。學校要在確保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生師比達標和學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報考人數(生師比不達標學校原則上不得批準教職工報考),并將學校研究確定的報考人數計劃于2016年7月25日12:00前報縣教委組織人事科備案。
2.學段對口原則。根據全縣中小學師資現狀,報考人員只能選擇與現任教學段及以下的崗位進行報考(報考職教中心崗不受學段對口限制)。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
3.崗位適聘原則??既雽W校無相應崗位空缺時,遴選人員只能適崗聘任,按適聘崗位待遇對待。報考職教中心崗位需一年后轉評。
4.公開競爭原則。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遴選崗位
具體遴選崗位見《2016年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考對象及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無違法亂紀行為;
2.本縣非城區學校在編在崗、符合相應報考條件且任教學校同意報考的正式教職工;
3.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報考,須本人申請,經縣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報名;
4.在現單位工作3學年及以上(報考會計崗須具有現單位3學年及以上會計工作經歷)。經上級組織同意支教、借調、上掛學習鍛煉的,其工作年限視為本校任教年限;
5.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及以上;
6.報考中學崗位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須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7.具備與報考崗位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報考會計崗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8.現從事崗位與報考崗位一致,或具備與報考崗位相同或相近專業,或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
9.符合《一覽表》中其他條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近三年進城遴選考察合格后無故放棄的;政府為鄉鎮學校定向培養的大學生到定向學校服務未滿5周年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一)發布簡章
在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忠縣教育內網公布遴選簡章。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忠縣教育委員會組織人事科;聯系電話:81190190
2.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2013-2015年《忠縣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量化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現工作崗位及其他相關條件證明、現任教學校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報考信息和提供相關證件,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負責。
報考崗位分小學、初中、普高、職高四個崗位類別,報名時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類別層次中的一個學科。
3.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6年8月2日14:30-17:00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遴選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遴選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遴選崗位。
1.考試時間于2016年8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考試為閉卷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專業能力,筆試滿分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3.考試成績于2016年8月8日前在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忠縣教育內網公布。
(四)成績計算
由縣人社局、縣教委根據考試成績,按應遴選崗位名額等額確定擬遴選人選。在確定擬遴選人選時,若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教齡長者優先、年齡長者優先、已聘專業技術職務高者優先。
(五)選擇遴選學校
擬遴選人員,按報考崗位類別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遴選學校(遴選崗位名額一個的除外)。未按規定選擇遴選學校的視為自動棄權,缺額不遞補。
(六)考察
縣教委委托遴選學校對擬遴選人選進行綜合考察。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由委托學校在《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擬遴選人員考察表》(見附件3)上簽注意見并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遴選資格,缺額不遞補。
縣教委將擬遴選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在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忠縣教育內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六、試用和調動
1.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規定程序發文試用。對存在影響遴選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
2.試用時間三個月。試用期滿,試用合格者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工作。
七、紀律與監督
公開遴選城區學校教職工,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
(一)遴選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的監督。
(二)嚴肅遴選工作紀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遴選、考核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
3.報考人員所在學校負責人不據實介紹表現情況或者偽造有關檔案材料的;
4.工作人員在報名時不嚴格審查報名者必備的相關證件和報考資格,擅自放寬條件的;
5.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舞弊或在遴選、考核過程中參與舞弊,甚至故意泄露試題的;在遴選、考核工作中違反相關規定,影響遴選、考核公平、公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報考人員,取消遴選資格,宣布遴選成績無效;對已下文的,一經查實,退回原單位,五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忌鸁o故放棄選擇遴選學?;蚩疾旌细窈鬅o故放棄遴選的,計入個人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忠縣城區缺編學校遴選。
對在報名、遴選和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原任教學校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忠縣教育委員會
2016年7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