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教學工作需要,優化教師資源配置,2016年繼續實行縣直中小學及縣城周邊鄉鎮中小學(即瀲江鎮小學,長岡、埠頭鄉中小學,興國四中初中部)教師考試選調。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選調計劃
1.縣直中小學考試選調計劃
(1)縣直小學教師45人:語文16人、數學7人、英語3人、科學3人、思想品德4人、音樂3人、體育3人、美術3人、計算機3人。
另:為減員分流,長岡初中、埠頭初中、興國四中初中部(原高興中學、新圩中學)、列寧學校初中教師單列縣直小學(不含興國四?。┻x調計劃10人:語文2人、數學2人、英語1人、科學1人、思想品德1人、音樂1人、美術1人、計算機1人。
(2)縣直初中教師42人:語文5人、數學4人、英語6人、物理2人、化學4人、生物2人、政治2人、歷史5人、地理4人、美術1人、體育4人、音樂1人、計算機2人。
(3)縣直高中教師27人:語文2人、數學6人、英語6人、政治2人、物理2人、生物 4人、音樂(四中聲樂教師)1人、體育1人、美術1人、計算機2人。
(4)縣直中小學足球教師2人。
2.縣城周邊鄉鎮中小學考試選調計劃
(1)長岡鄉小學7人:語文2人(石燕、清秀小學各1人)、數學2人(圓塘、石燕小學各1人)、英語1人(大塘小學)、美術1人(中心小學)、音樂1人(中心小學);
(2)埠頭鄉小學15人:語文6人(旺口、景山、垓上、蕉田、空軍老將軍希望小學、萬時紅希望小學各1人)、數學5人(旺口、玉口、景山、蕉田、空軍老將軍希望小學各1人)、英語1人(旺口1人)、思想品德1人(中心小學)、體育1人(中心小學)、美術1人(中心小學)。
瀲江鎮、長岡鄉、埠頭鄉小學教師參加縣直小學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的教師缺額,按“減一補一”的原則增加到本鄉鎮相應選調學科計劃。如該學科沒有選調計劃,缺額1-3人,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順序增加計劃(循環類推)。
長岡初中、埠頭初中、興國四中初中部(含原高興中學、新圩初中)、列寧學校初中部因現有人員超編,沒有考試選調計劃。如上述學校教師及原列寧初中教師參加縣直中小學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某學科不能滿足正常教學需要(產生學科教師平均周課時量大于14節),則根據教學正常需要的原則,按報考志愿,優先從報考高中相應學科教師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擇優錄取選調緊缺學科教師,具體學科及名額根據減少情況確定。
二、選調辦法
1.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統一閉卷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計劃擇優錄取及選擇崗位。
2.分類填報志愿。中小學教師選調考試按學科填報志愿。報考小學教師的,每人可最多填報三個志愿,按志愿順序優先錄取,其中報考縣城周邊鄉鎮小學的,志愿填報到鄉,確定擬錄取名單后按鄉鎮崗位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崗。
3.凡錄取選調在興國四小須工作滿三年后才可以調動;凡錄取選調在瀲江鎮、長岡鄉、埠頭鄉小學的教師,須工作滿三年后才可以在本鄉內調動。
三、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須為本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年齡不限,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2015-2016學年度師德考核合格以上。
2.報考縣直小學及周邊鄉鎮小學教師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本縣農村小學在崗教師,教齡(指在本縣中小學的任教年限,不含代課、見習生頂崗期間教齡,下同)5周年及以上;
②中專(中師)畢業及以上學歷;
③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④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以畢業證書或教師資格證學科為依據,下同),或與現任教崗位學科相同(以學校書面證明為依據)。其中,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教師的,其所學專業和現任教崗位學科均須與報考學科相同;
⑤所任教學科的教學質量(以小學質量檢測及2016年上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為依據)在中等以上(中心小學本校比較,村小全鄉比較,由中心小學在書面證明中注明排名班級總數及排名)。
為減員分流,縣城周邊初中,即長岡初中、埠頭初中及原列寧初中、高興中學、新圩初中的教師(含原借用人員,教齡條件同上)可參加縣直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并實行單列指標錄用。教師的報考學科可以是2015-2016學年度本人的任教學科,或本人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或教師資格證為依據)或本人所學專業、任教學科相近的學科(按大文科、大理科的原則)。
3.報考縣直初中教師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本縣農村初中在崗教師,教齡5周年及以上;
②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④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或與現任教崗位學科相同。其中,報考初中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教師的,其所學專業和現任教崗位學科均須與報考學科相同。
⑤所任教學科的教學質量(以中考、小學質量檢測及2016年上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為依據)在中等以上(本校比較,由任教學校在書面證明中注明排名班級總數及排名)。
4. 報考縣直高中教師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對象:①初中在崗教師,教齡5周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②服務期滿3年及以上的初中特崗教師,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③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教齡3周年及以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脫產學習,下同)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相符且與現任教崗位學科相同,屬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高中教師的,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學科相一致;報考四中音樂教師崗位的,所學專業必須是聲樂專業。
(3)所任教學科的教學質量(以中考、小學質量檢測及2016年上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為依據)在中等以上(中心小學、初中本校比較,村小全鄉比較,由中心小學、初中在書面證明中注明排名班級總數及排名)。
5.報考縣直中小學足球教師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體育或體育教育專業;
②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③本人曾在縣級以上足球類競賽中獲獎或近三年內指導學生參加縣級以上足球類競賽獲獎(以獲獎證書為依據);
6.縣直小學、初中教師(含原借用人員)參加選調考試,因錄取而產生的教師缺額,按“減一補一”的原則增加到縣直小學、初中相應選調學科計劃。如該學科沒有選調計劃,相應增加下學年該學科選調計劃。
7.自今年起,建立教師選調考試誠信檔案,凡發現瞞報、虛報、提供虛假證明參加選調考試的,取消當年選調考試成績,且下年度不得參加選調考試。凡在選調考試中發現有代考、夾帶、抄襲、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取消當年考試成績,認定其當年師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四、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2日-23日上班時間,7月23日下午6∶00截止報名。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3.報名須帶材料:
(1)單位介紹信(按下發樣式打印,用鋼筆如實填寫,其中有關教學質量情況須由本校教務主任填寫,介紹信所填全部內容由校長審核把關且親筆簽名)。將軍中學借用教師,在合同聘用期內的不得報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單位出具報考證明,并提供將軍中學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證明。
(2)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小學足球教師的,還須帶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免冠小二寸彩色近照2張。
(4)考務費每人100元。
4.發放準考證時間:2016年7月25日上午上班時間到縣教育局院內領取。
五、筆試有關事項
1.考試內容:教學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新課程標準和教材教法(小學、初中、高中教師為相應學科層次的課標和教材)。學科專業知識小學教師為初中知識水平;初中教師為高中知識水平;高中教師為高考知識水平。筆試總分100分,其中:教師教學基礎知識占40%、學科專業知識占60%。
2.考試時間: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3.考試地點: 興國一中。
六、錄取與公示
1.為鼓勵和吸引高學歷人才到高中任教,對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縣直高中教師崗位的,按筆試成績加3分計算總成績。
2.根據志愿及學科選調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選調名單,同等分數下,依次按學歷(第一學歷)、職稱、年齡較高者順序優先錄取。擬錄名單在“興國縣人民政府網”、“興國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錄用名單報領導小組審定;公示有異議并經領導小組調查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實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的辦法重新擬錄。
3.長岡初中、埠頭初中、興國四中初中部(原高興中學、新圩中學)、列寧學校教師單列的選調計劃如有缺額,將相應缺額調整到縣直小學相應學科選調計劃。
4.縣直中小學足球教師同時參加縣直初中、小學體育教師選調計劃,即:如未能錄取足球教師但又符合縣直初中、小學體育教師報考條件的,可參加縣直初中、小學體育教師錄?。ò纯偝煽儚母叻值降头咒浫。?/P>
七、組織領導
成立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縣委常委、宣傳部長藍賢林,副組長:縣政府副縣長吳曉文,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由李文濤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選調考試工作在縣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本方案由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興國縣中小學教師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