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縣森林公安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森林公安機關人員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經縣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充實到縣森林公安隊伍。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完成,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選調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馬順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陸仕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楊興剛,縣第六紀工委書記
張國勇,縣森林公安局局長
成員:
張貴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程偉,縣林業局副局長
程聯富,縣森林公安局教導員
鮮祖俊,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
文清波,縣森林公安局政工監督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縣森林公安局政工監督室,由文清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事務工作。
二、選調原則及程序
此次選調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按照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選調審批等程序進行。
三、選調范圍及人數
選調范圍: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務員;選調人數:5人。
四、選調條件
(一)熱愛森林公安工作,符合人民警察錄用條件。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辦事公正,能較好地履行職責。
(三)具備公務員身份,大專以上學歷,男性,科員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3月20日后出生),副主任科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20日后出生),身體健康的公務員。
(四)在機關(參照管理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其他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五、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止。
報名地點:西疇縣森林公安局政工監督室。
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六、資格審查
按照選調范圍和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七、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組織考察
考察對象為: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取足選調人數,并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若經考察不合格的,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順延下一名進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對考察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
九、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選調審批
公示結束后,將擬選調人員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十一、其它事項
(一)選調工作將邀請縣第六紀工委全程進行監督,做到信息、過程、結果公開。監督電話:0876-7624307。
(二)選調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指導下開展。
(三)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選調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選調程序進行選調,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報考人員報名。
(四)嚴格遵守選調工作紀律,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
聯系人:文清波
聯系電話:0876-7627456;手機:1589191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