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望江縣第一小學蓮花湖分校建設的實際需要、城區學校規模不斷擴大和學科教師需求不斷增長的需要,結合高士中學停辦高中的實際,經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為我縣城區學校選調一批緊缺學科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1、全縣范圍內選調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思品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合計 |
初中 | 3 | 1 | 1 | 2 | 4 | 2 | 13 | |
小學 | 16 | 15 | 4 | 0 | 3 | 6 | 4 | 48 |
2、定向高士中學任教高中教師選調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思品 | 歷史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生物 | 合計 |
初中 | 4 | 4 | 5 | 2 | 1 | 3 | 2 | 2 | 2 | 25 |
依據雙向選擇原則,從上述定向高士中學任教高中教師選調計劃中安排數學3人、英語3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在2016—2017學年度到三中任教一年。
二、選調方式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P>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筆試總分100分。筆試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30分、專業知識70分。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參考教師務必于7月2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時間:7月31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參考教師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用模擬上課加問答的形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20分鐘。參考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公告7月31日前另行公布)。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教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我縣在編在崗教師;
2、從教工作連續3年及以上(即自2013年9月及以前正式錄用的教師);
3、持有對應報考學科的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每人只許報一個學段的一個學科崗位;
5、適應任教學科崗位的身體條件;
6、申請報考需經所在學校同意,并在申請表中加蓋單位公章;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中(含指導的學生)獲得三等獎以上者、或獲得縣級以上表彰者年齡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獲得縣級以上名師梯級成長榮譽稱號者(即縣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或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者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擔任過高士中學高中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受上述年齡限制,均可參加選調,若參加筆試并入圍面試,則也可享受在全縣范圍內選調計劃。
(二)、在符合上述條件基礎上,下列人員可以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報考初中中考學科崗位的2014年以來中考成績中所授學科校人均分位于全縣第一,且本人當年所授班級人均分不低于校該學科人均分的(以縣局教研室和學校證明為準);
2、取得市級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的;
3、僅報考定向高士中學任教高中教師選調計劃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請:
1、2014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有一次為不合格等次的;
2、屬于紀律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3、2014年以來報考教師本人所授班級學科人均分在學年末檢測中有兩次低于法人學校該學科人均分的。
四、操作程序
(一)宣傳動員
各校要積極做好教師選調工作的政策宣傳,告知每一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到望江教育網查閱選調公告。
(二)個人申請
凡符合報考條件且愿意參加選調的教師須于7月22日下午6:00前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個人申請表》。申請報考的教師須向學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2張。
(三)資格審查
各學校根據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對申請選調的教師進行嚴格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一律不能作為報考對象。
(四)報考受理
1、各學校須派專人將《城區義教學校選調教師個人申請表》、2016年望江縣選調城區義教學校教師報名統計表、推薦教師的相片、相關證件復印件等材料,于7月23日下午6:00前統一報送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個人遞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7月24日,縣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專人對學校遞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3、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含免筆試人員)與崗位選調計劃數之比應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報考定向高士中學任教高中教師選調計劃的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五)選調教師確定
1、依據雙向選擇原則,從定向高士中學任教高中教師選調計劃中安排數學3人、英語3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在2016—2017學年度到三中任教一年。
2、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學段分學科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初定選調名單,并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學校(具體學校和學科崗位數另行公告)。若出現放棄選調,則按面試分數高低依次遞補。
3、若切線最后一名出現面試分數相同,按下列順序取舍:
(1)免筆試者優先
(2)筆試成績高分優先
(3)獲得有關綜合性表彰優先【優先順序:a省、部級及以上(層次高者優先);b省教育廳; c市政府;d縣政府; e市教育局;f縣教育局】;
(4)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優先(層次高者優先);
(5)報考教師身份證年齡大者優先。
4、初選名單確定后,在望江教育網上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手續。
5、報考教師一經選調,辦理有關調動手續,并根據崗位設置管理的相關規定,按新聘崗位等級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
五、選調紀律
(一)相關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本意見規定,按程序做好選調工作,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穩定。
(二)嚴禁弄虛作假循私舞弊,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發現選調過程中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對涉及選調教師,取消其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對涉及學校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對涉及參與組織選調工作相關責任人員從嚴處理。
六、本意見由縣教師招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556-7178083
監督電話: 0556-7189068
望江縣教師招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