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畢業后沒有找到工作,自己持有報到證,現在通過合同制招聘考試考入某單位,請問簽訂聘用合同時是不是要上交報到證,即用人單位把我們自己持有的報到證收繳?
回復:你好,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由教育主管部門核發的畢業生就業報到的憑證,是畢業生就業時的重要憑據,其作用為:
1、是畢業生到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的憑證;
2、是畢業生落戶的重要依據;
3、是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憑證;
4、是證明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方案學生的重要憑證和依據;
5、是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6、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文字證明;
7、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8、是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身份證明。
如果所在單位要求提供則提供,辭職后再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