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粵人社函〔2016〕1847號)、市人社局《關于2016年度汕頭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充招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6〕312號)精神,有關區(縣)補充招聘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報名工作已于7月12日結束。鑒于原第一批招聘人員因考錄公務員出現新的空缺和補充招聘仍有個別區(縣)報名人數達不到擬招聘人數的實際,以及考慮各區(縣)報名具體人數,為確保完成省下達崗位計劃,經研究,決定調整2016年度汕頭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充招聘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有關區(縣)招聘人數。
序號 | 招聘職位 | 原補充招聘人數 | 調整后補充招聘人數 |
1 | 金平區街道(鄉鎮)人社所 | 0 | 1 |
2 | 龍湖區街道(鄉鎮)人社所 | 1 | 2 |
3 | 濠江區街道(鄉鎮)人社所 | 2 | 2 |
4 | 澄海區街道(鄉鎮)人社所 | 3 | 5 |
5 | 潮陽區街道(鄉鎮)人社所 | 5 | 5 |
6 | 潮南區街道(鄉鎮)人社所 | 5 | 3 |
7 | 南澳縣街道(鄉鎮)人社所 | 1 | 1 |
二、已報名人員可重新選擇一次應聘職位。
考慮到招聘職位人數調整情況,對已報名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如需更改應聘職位的,應于7月19日到原報名點或市人社局(財政大樓814房)遞交《更改應聘職位意愿書》(見附件),每位報名人員只能更改一次應聘職位。未要求更改應聘職位的,按原報名職位進行考試。
三、通過復審人員名單公布及領取準考證時間相應順延。以市人社局具體通知為準。
聯系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
聯系電話:88645046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