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有效整合人才資源,根據《朝天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試行辦法》,結合單位編制限額及職(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1年12月6日經區編委會研究同意,由區人社局、區商務局在全區范圍內公開考調(選聘)工作人員到區商務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任人為賢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考調(選聘)職(崗)位及職數
區商務局機關辦公室職位2名,所屬事業單位區商貿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2名,共4名。若報考機關辦公室職位進入前4名的人數不足2人,則相差職位相應調整到區商貿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
三、考調(選聘)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人員范圍
全區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額供養在職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干部(檔案身份)。
(二)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能力,服務意識強,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2、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2月21日后出生),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者年齡可放寬到42周歲(1970年2月21日后出生),性別不限;
3、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
4、身體健康,形象氣質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嚴重警告或記大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的;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宜流動調配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 2月20日至21日。
(二)報名地點: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區公安分局辦公樓五樓會議室)。
(三)報名程序:報考人員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考的證明、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填交報名登記表報名,若有文章發表(或獲獎)的,可一并交驗原件和復印件1份。
(四)資格審查:由區人社局、區監察局和區商務局共同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考核及錄用
(一)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商務工作基本常識、行政能力、法律法規和時事政治等;面試內容著重考察應試對象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和50%。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在總成績前4名內不超過2人參加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由用人單位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三)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由區人社局和區商務局組織考核組對其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核,主要了解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工作經歷等情況,重點考察與擬任職位相關的能力素質和發展潛質。
(四)人員確定及公示
凡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區人社局和區商務局共同從高分到低分擬定調動人員,并通過朝天人事人才網和張貼公告形式進行公示。
(五)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擬調(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區人社局通知區商務局安排到相應職(崗)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由區商務局到區人社局辦理流動調配等手續;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六、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本次公開考調(選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區監察局將對考調(選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區監察局:8622594
區人社局:8621073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