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人員面向全社會,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2.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學信網”認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詳細請戳公告: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6年第四批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