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編委辦《關于下達2016年度教育系統及部分編制使用和干部調配計劃的通知》(貞機編辦字〔2016〕23號)文件規定,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學校教師實際,經研究決定,2016年貞豐縣公開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師2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聘用審批、行文聘用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及工作情況,均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詳見《2016年貞豐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師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高??萍耙陨蠈W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
4、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2、截止到2016年7月1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2016年已簽合同特崗教師,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采取統一現場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
2016年7月21日— 7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
3、考務費:100元/人
4、報名時,考生須持畢業證、學位證書、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填寫《2016年貞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須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6張。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與面試、筆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或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要求達到3:1比例,不足3:1比例的職位按實際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折算前)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3、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兩女結扎戶子女加5分。
4、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貞豐縣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加2分。
5、退役士兵加10分。
(三)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2016年貞豐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內填寫加分類別及分值,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上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兩女結扎戶,提供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出具(父母)絕育證明和有效《絕育證》、有效《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4、貞豐縣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服務期滿省級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西部計劃”須提供年度考核結果。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先筆試后面試,按照招聘計劃數,依據各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1:5比例的職位按實際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進入),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未參加筆試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總分120分)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31日(下午3:00-5:00)
3、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6年7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4、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時間:將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
未參加面試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發票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或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成績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frsj.gov.cn)公示。
(三)成績計算(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
2、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
3、考試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考試成績按職位分類統計。
六、體檢
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等于或小于5:1比例的職位,考生考試成績須達50分(含50分)方能進入體檢。若同一職位考試成績末位并列的考生,另行組織筆試,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自動放棄體檢的考生應在發布體檢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煽h招聘辦統一部署,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由用人單位組成兩人以上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和資格復審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個人檔案材料完整、真實、有效。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縣招聘辦備案,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2、截止到2016年7月1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2016年已簽合同的特崗教師、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考察工作應在發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內結束,并公告考察結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放棄考察的考生應在發布考察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考生不按時填報《黔西南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或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人社廳《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文件規定,對公示期滿后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社局審批備案,縣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含一年試用期)聘用合同(期間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調、借用或跟班學習),聘用期內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請調動,不能參與各級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招聘考試。凡在貞豐縣服務不滿5年者,視為違約,違約者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違約金等相關事宜在聘用合同內另行約定)。不愿意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兩代表一委員”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培訓班。
(三)在招聘過程中,發布的有關本次招聘信息,將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考生自行閱知,招聘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辦公室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9-6617160
監督電話:0859-6610056
附件:1.2016年貞豐縣公開招聘中學、特殊教育教師職 位一覽表
2.2016年貞豐縣公開招聘中學、特殊教育教師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
貞豐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