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抓好我縣2016年“雨露計劃·圓夢行動”工作,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扶貧攻堅戰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黔黨發〔2015〕21號)、《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2016年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發展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16〕1號)、《貴州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改革創新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的指導意見>》(黔扶通〔2016〕9號)和《黔東南州扶貧辦<關于2016年扶貧培訓工作的通知>》(黔東南扶辦通〔2016〕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助人數和補助標準
2016年“雨露計劃·圓夢行動”計劃資助人數180人,每人補助標準4000元,主要用于資助對象的生活費和學費補貼。
二、資金來源
中央財政扶貧資金72萬元。
三、資助對象確定條件
(一)必須是榕江縣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必須是2016年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必須是錄取本科院校的高中學校品學兼優的畢業生;
(四)必須是同期未獲得其它資助的畢業生。
(五)錄取全免費的本科院校學生不在此資助范圍。
四、資助對象需提供的材料
(一)學生本人資助申請書1份(須經所在村委和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到縣扶貧辦領取并填寫《貴州省“雨露計劃·圓夢行動”資助申請表》2份;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張。
(三)高校正式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五)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六)貧困農戶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七)申請人銀行賬號復印件1份(要求是在榕江縣內銀行開戶的賬戶,要求在資助前不得變動)。
(八)誠信計生證明1份。
五、操作程序
(一)宣傳動員
1、本方案印發后,縣扶貧辦在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告;
2、縣扶貧辦將方案發到各鄉鎮,各鄉鎮負責在本鄉鎮范圍內進行廣泛宣傳和動員,張貼到鄉鎮和各村政務公開欄,對符合資助條件的貧困生,及時通知其申請辦理資助相關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3、鄉鎮扶貧工作站負責協助、指導申請人按該文件要求帶齊相關材料并辦理相關簽字蓋章等手續后,引導其到縣扶貧辦辦理。
(二)審核確定
1、縣扶貧辦對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進行審核。
2、凡經審核獲準資助的對象,由縣扶貧辦簽署意見后報州扶貧辦備案,并在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
3、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扶貧辦憑《貴州省“雨露計劃·圓夢行動”資助申請表》、高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等材料到縣財政局報賬,統一轉入申請人個人賬戶中。
4、凡公示有異議經核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取消資助資格。
六、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7月12日-8月12日;
(二)報名申請階段:8月13日-20日;
(三)審核審批階段:8月21日-22日;
(四)公示公告階段:8月23日-29日;
(五)資助兌現階段:8月30日-31日。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陶文學 冉學艷
聯系電話:0855-6622857 13985283572 13595526677
榕江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