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資格復審,經開區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部分崗位存在面試人員空額。依據江西省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相關規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F將遞補入闈面試人員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遞補人員名單:
初中政治崗位: 張璐
小學語文崗位: 劉德興、肖香艷
小學美術崗位: 張萌雅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吉安市城南吉安大道29號)
四、資格復審應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3.提供畢業證、報到證,若應屆畢業生還未取得畢業證則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
4.相應教師資格證或今年申報教師資格認定的提供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
5.已在公辦中小學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在崗教師,需提供工作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
6. 屬于原報考崗位和調劑崗位均可遞補的人員,需按省公告要求出具選擇一個崗位遞補入闈承諾書。
五、遞補要求:
1.已入闈調劑崗位的人員,不得再參加原報考崗位的遞補;
2.在原報考崗位和調劑崗位均可遞補的人員,只能在這兩個崗位中選擇一個遞補入闈,并向雙方招聘單位出具承諾書,違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3.遞補人員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遞補后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4.如以上遞補人員未在公告要求時間內提交資格復審材料,則視為自動放棄。
井開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