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7號)精神,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各專業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最終成績數據以書面形式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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