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調解委員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
為建立人員相對穩定、專業素質較高、敬業精神強的專業化人民調解隊伍,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工作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原任人民調解員;
2、具有調解工作經驗的州、市公、檢、法、司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提前離崗退養人員。
二、應聘條件
1、組織紀律性與工作責任心強,無違法犯罪記錄,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熱愛人民調解工作,善于溝通協調,有較為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3、具備一定的文化知識和法律、政策知識水平,熟悉人民調解工作流程;;
4、身體健康,能適應調解工作需要;
5、年齡要求:男性60周歲以下(1952年8月30日后出生),女性57周歲以下(1955年8月30日后出生),且具有5年以上調解、辦案工作經驗。
三、招聘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人員性質為編外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聘期為1年(含試用期);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者可續聘。
四、工資待遇
專職調解員工資為基本工資1400元+保險+案件績效,不提供社保和醫保。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6年7月11日—7月22日;
2、地點:楚雄市東南新城平山辦公區大調解委員會(楚雄市司法局二樓);聯系電話:0878-6168843
六、報名時應攜帶的材料
需本人現場報名并填寫《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詳細個人簡歷、證件照一張。
楚雄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