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專業 | 綜合最低分 | 綜合最高分 | 發布時間 |
河北 | 廣播電視編導 | 297.03 | 324.45 | 2016.7.8 |
備注:
(一)具體錄取結果以當地省招生辦公布為準。
(二)錄取通知書郵寄時間請隨時關注網站通知。
(三)藝術類錄取原則
1、繪畫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課總分+文化課總分/2;
2、音樂表演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課總分*80%+文化課總分*20%;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課總分*70%+文化課總分*30%;
4、依考生志愿順序,按綜合成績從高往低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