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城區教育資源短缺,師資力量不足問題日漸突顯。為充實城區小學師資力量,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經研究,決定從鄉鎮學校選調教師到城區小學任教?,F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2016度宿州城區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扶元廣(埇橋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成 員: 黃繼志(埇橋區教體局局長)
王世兵(埇橋區紀委副書記)
劉 聳(埇橋區教體局黨委書記)
孫海波(埇橋區人社局局長)
謝 紅(埇橋區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曹鵬程(埇橋區財政局局長)
杜 軍(埇橋區教體局黨委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杜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和規范程序、有效監督的原則。
三、選調崗位
選調城區小學教師共120名,其中語文教師60名,數學教師60名。
四、選調條件
1、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能力突出,業務精湛。
2、師德高尚,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忠誠于教育事業,勤懇敬業,樂于奉獻。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3、埇橋區鄉鎮學校在編在崗,教齡滿5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在我區學校參加工作,人社局招錄文件日期為準)。在我區學校服務的“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的服務期計算教齡。
4、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
5、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與報考學科一致。
6、年齡要求,男教師在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教師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2013年以來師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8、選調時原職務不予考慮,選調后職務自動取消。
9、選調教師實行“無校籍”管理,今后將根據學校生源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崗位。
10、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名參加選調:
(1)2013年以來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立案審查者;
(2)有償家教及有償訂教輔資料行為者;
(3)有重大疾病,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者;
(4)2013年以來擅自離崗半個月及以上者。
五、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4日至16日
2、報名地點:埇橋區教育體育局后二樓會議室(宿州市澮水東路726號)。
3、報名材料:《2016年度宿州城區小學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1份;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委托報名和網上報名。
5、報名人數與選調崗位數之比未達到2:1的學科崗位,其崗位數作相應調減或取消。
(二)資格審查
1、由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教師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從報名時間開始,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
3、經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8月8日
2、筆試地點:宿州市第九中學
3、教師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
4、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5、筆試內容:報考崗位應具備的教育綜合知識(約20%)和學科專業知識(約80%)。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政策和師德修養等。學科專業知識主要內容為學科基礎知識(約50%)、教學片斷設計(約25%)和教學案例評析(約25%)。
(四)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的成績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若出現成績并列的情況則按照學科專業知識成績排序,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再相同,則按照學科基礎知識、教學片斷設計和教學案例評析成績高低依次排序)。
若出現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五)選調
1、從考察合格者中確定選調人員,公示于埇橋區政府網。公示期間如有教師被舉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當事教師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選調考試,參與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2、辦理調動手續。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經考核合格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咨詢與監督
在宿州城區小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區教體局、人社局、編辦、監察局等部門密切配合,各負其責,保證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設立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區教體局:0557-3912270
區人社局:0557-3035770
區 編 辦:0557-3058217
區監察局:0557-3024541
宿州城區小學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