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和幼兒教師?,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本次招聘單位為鄉鎮公辦小學,招聘崗位為小學和幼兒教師,經費供給方式均為縣財政全額供給。
二、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業畢業生,凡符合條件人員均可報名。
四、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教師90名。其中,小學教師70名,幼兒教師20名(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見附件1)。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延長至30周歲(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應聘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普通院校??萍耙陨蠈W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且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或相近;
3、應聘幼兒教師崗位,應具有普通師范院校師范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六、招聘程序
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對象等程序進行。
七、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日—8日。
2、報名地點:縣人才交流服務大廳(車站口向東200米)
3、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符合招聘條件人員須本人持畢業證、身份證、就業報到證、市人社部門開具的就業介紹信(或市人社部門開具的報考資格證明)、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從新野政務網下載填寫《新野縣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每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報考,報考信息當天發布,報考志愿一經確認,不能更改。每位報名人員須進行現場照相、身份證識別及指紋采集,并交納考試費30元,數碼照相和信息采集費12元,共42元。
八、資格審查
由縣招聘辦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資格審查初審合格人員予以公布。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隨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對招聘人數與報考登記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學科,則相應核減該學科招聘計劃。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7月14日—15日(縣人才交流服務大廳)
九、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異地命題,異地閱卷。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分別命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參加筆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等。筆試成績采取張榜和政府網站公示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大學生村干部任職2年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加分后的成績為筆試最終成績。
2、面試。根據筆試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各學科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最終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異地命題,使用異地考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采用試講的方法,試講內容為現行小學、幼兒相應學科教材。面試成立相應的評委小組,分學科進行面試,面試備課時間為8分鐘,試講時間為10分鐘。面試結束后,由公證人員當場公布該學科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最終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以上。
十、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各學科的體檢對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參加體檢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執行。體檢公告發布之后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ㄕ纹焚|、道德品行和遵紀守法等。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二、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確定人選。對公示無異議者,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為聘用人選,由縣教體局根據師資需求情況,確定具體工作崗位。
辦理相關人事手續。新招聘人員工作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約定服務期限,服務期限為三年,服務期內不得參加其它單位招聘,不得申請工作調動。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縣教體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縣編委會研究后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縣招聘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有關信息均在新野政務網發布,請考生及時登錄查詢并保持通訊暢通。
咨詢電話:0377—65033551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