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統一部署,我會定于2012年2月11日至12日舉行系統公務員錄用考試面試工作,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參見附件一。為做好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考生需在各考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順序抽簽,各考點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參見附件二。
2月11日、12日(周六、日)兩天進行面試??忌謩e在上午8:15、下午13:15之前到候考室備考。面試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考生應按照通知要求分別于2月11日、12日上午8:15或下午13:15之前到所在考點候考室備考。遲到超過30分鐘的考生,視為放棄參加考試,不得進入候考室。
二、考試地點
面試由銀監會統一組織,在北京、太原、沈陽、長春、濟南、合肥、南京、杭州、廣州、南寧、武漢、西安、成都、蘭州、西寧、烏魯木齊設16個考點。
報考北京、天津、內蒙古銀監局的考生在北京考點參加考試;報考河北、山西銀監局的考生在太原考點參加考試;報考遼寧、大連銀監局的考生在沈陽考點參加考試;報考吉林、黑龍江銀監局的考生在長春考點參加考試;報考山東、青島銀監局的考生在濟南考點參加考試;報考安徽、河南銀監局的考生在合肥考點參加考試;報考上海、江蘇銀監局的考生在南京考點參加考試;報考浙江、福建、寧波銀監局的考生在杭州考點參加考試;報考廣東、海南、深圳銀監局的考生在廣州考點參加考試;報考廣西、貴州、云南銀監局的考生在南寧考點參加考試;報考湖北、湖南、江西銀監局的考生在武漢考點參加考試;報考陜西、寧夏銀監局的考生在西安考點參加考試;報考四川、重慶、西藏銀監局的考生在成都考點參加考試;報考甘肅銀監局的考生在蘭州考點參加考試;報考青海銀監局的考生在西寧考點參加考試;報考新疆銀監局的考生在烏魯木齊考點參加考試。
上述報考各銀監局的考生,含報考該銀監局機關、轄內銀監分局和監管辦事處的所有考生。各考點詳細信息和聯系方式參見附件二。
三、資格復審
各考點工作人員將根據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與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認真核對,防止和查處作弊行為,特別是替考行為。對于在職考生,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考點工作人員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斑x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考點工作人員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參見附件三。
四、面試程序
考生于2月10日在各考點指定場所參加資格復審,同時進行面試抽簽,當場公布抽簽結果,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和組別??忌凑?1日上午、11日下午、12日上午、12日下午四個單元時間進行分組,某個單元時間僅通知屬于本單元時間內的考生到候考室備考。
面試按照考生報考崗位,分為銀監監管類、銀監綜合類、銀監法律類、銀監統計類、銀監計算機類等五類進行。
五、考察(體檢)人選的產生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相關文件要求,錄用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行政能力測驗、申論)總成績占25%,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25%,面試成績占50%。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結束后,將在銀監會網站公布進入考察(體檢)人選,實行等額考察(體檢)。
附件二:各考點資格復審安排、詳細信息和聯系方式
附件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
銀監會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下載說明:
易賢網下載后為.rar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01.北京考點相關信息.doc”、“07.南京考點相關信息.doc”等共16個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相關軟件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
一、應屆畢業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可從人保部網站下載,須加蓋公章),填寫“學習成績”欄后還須加蓋教務處章,或附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
4.《考試報名登記表》(從人保部網站下載);
5.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6.計算機等級證書(如職位有要求)原件、復印件;
二、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工作證原件、復印件;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確有困難的,在向報考單位說明情況后,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5.《考試報名登記表》(從人保部網站下載);
6.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7.計算機等級證書(如職位有要求)原件、復印件;
8.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攜帶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注:“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