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規定以及結合我校歷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同時堅持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執行嚴格的招生政策,規范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確保我校2016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順利開展,特制定我校以下招生省份2016年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具體方案如下:
一、山東錄取原則(文化分均按滿分750分計算):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
承認所有本科院校專業合格成績,根據山東省投檔原則,專業合格后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2、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 (注: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5(長江大學專業??紳M分150分)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承認所有本科院校專業合格成績,根據山東省投檔原則,專業合格后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二、江西錄取原則(文化分均按滿分750分計算):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3.75 (注:音樂學類統考滿分為200分)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3.75 (注:專業統考滿分為200分)
3、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成績×30% )+(專業成績×2.5×70%)
三、湖南錄取原則(文化分均按滿分750分計算):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 (注:音樂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
2、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 (注: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 (注:編導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
四、廣東錄取原則: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注:美術術科統考滿分為300分)
五、安徽錄取原則: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省統考本科<模塊七>)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3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700(省統考本科<模塊二>)
六、江蘇錄取原則(文化分均按滿分440分計算):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1.5 (注:音樂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
2、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1.5 (注: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
七、山西錄取原則(文化分均按滿分750分計算):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7.5 (注:音樂類專業統考滿分為100分)
2、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 (注: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
八、河北錄取原則(文化分均按滿分750分計算):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1、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3.75 (注:音樂類專業聯考滿分為200分)
2、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 (注:美術類專業聯考滿分為300分)
九、新疆錄取原則
專業和文化均過線的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2.5 (注: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