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鄂人社發[2016]21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十堰市2016年度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十堰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經資格復審合格并已參加面試的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體能測評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至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在十堰警察訓練基地(發展大道萬達廣場對面 ,萬達售樓部前行50米??沙俗?1路、63路公交車到萬達廣場站下車)進行。具體安排為:
報考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東岳分局、市公安局鄖陽區分局、竹山縣公安局的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進行體能測評,8:00正式開始;
報考丹江口市公安局、鄖西縣公安局、房縣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武當山分局、房縣森林公安局、竹溪縣森林公安局的考生于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進行體能測評,8:00正式開始。
如遇天氣原因影響正常測評的,延期測評,時間另行發布。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規則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見附件2)。
四、考生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認真閱讀《體能測評考生須知》(附件3),做好體能測評的各項準備工作。
2、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體能測評當天上午7:30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原件到十堰警察訓練基地候考場地報到并現場驗證。證件與本人不符或證件不齊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忌衔?:00未到達候考場地的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3、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暫不參加體能測評外(需提交書面申請及正規醫院出具的懷孕相關證明材料),其他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一律視為棄權,體能測評不合格。
如有疑問,請向十堰市公安局政治部、市森林公安局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0719—8112126,0719—8112056?;0719—8128317。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森林公安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1、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hbsyrss.gov.cn/hbwzweb/html/xwzx/tzgg/524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