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流程
縣級初審流程
一、縣級初審環節從2016年7月4日上午9:00開始,至7月8日下午18:00結束。各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通知考生本人持《關于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的補充通知》(甘衛辦基層函〔2016〕332號)中要求的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審核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二、各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安排場地、專人,并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審核地點指引標示,引導考生完成審核。
三、縣級初審環節要重點比對考生提交的身份證、照片、學歷證明、任職證明等資料等是否為本人,學歷證明資料是否符合《甘衛辦基層函〔2016〕332號》文件要求。身份證號、畢業學校、學歷等信息是否填寫正確、完整。上傳的照片是否符合系統要求。
對于提交信息完整、正確且與紙質資料核對無誤的考生,審核員應在考試審核系統中選擇“審核通過”并保存。對于填寫信息不正確、不完整,但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審核員可以直接在系統中更改相應信息,然后選擇“審核通過”并保存。
對于提交的資料不是本人、條件與《甘衛辦基層函〔2016〕332號》要求不相符的考生;或已經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其中之一的,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審核員應在考試審核系統中選擇“審核不通過”并保存。
四、考生現場審核時提交的2張2寸照片必須符合照片要求,并與報名系統中提交的電子照片一致。對于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或與報名系統中提交的電子照片不一致的考生,審核員應現場通知考生盡快提交符合要求的紙質和電子照片,及時在系統中上傳電子照片并保存。
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白色背景無邊框,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尺寸:寬240像素高320像素,大小不超過100kb。
五、對于初審通過的考生,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現場收取考生2張2寸免冠照片,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資料)、任職證明等資料復印件。
考生現場審核提交的2張2寸照片,其中1張在將來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時使用,另外1張由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存檔。
縣級初審環節結束后,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通過初審的考生照片,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資料)、任職證明等資料復印件在市級復審環節開始前統一遞送至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供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復審使用。
市級復審流程
一、市級復審環節從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開始,至7月17日下午18:00結束。省衛生計生委發布的縣級初審環節供各市州參考,各市州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及需要對縣級初審流程進行修改,及時分發所轄各縣區并通知縣區按照審核流程做好縣級初審工作。
二、請各市州衛生計生委指定專人負責市級復審工作,于縣級初審環節開始前在“甘肅基層衛生”群“萬維公司曹澤鋒”處索取本市州審核賬號及密碼,并及時將縣級審核賬號及密碼分發到各縣區。曹澤鋒聯系電話:0931-8558776,17794291202。
三、請各市州衛生計生委仔細核對轄區各縣區提交的通過初審的考生資料,及時完成市級復審。市級復審通過后,視為考生正式通過審核,具備考試資格。各市州衛生計生委要對轄區內通過審核考生的資料真實性、有效性向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四、需要在后臺導出本市州考生花名冊的地區,請聯系萬維公司曹澤鋒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