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書說明上,要求戶口遷移證(附帶銷戶證明)——請問必須遷戶口嗎?
2.在報考政法干警時為未婚,但是公示后為已婚(已登記結婚),這種情況對去學校報到有什么影響嗎?這樣的情況需要出示什么證明嗎?
望詳細解答謝謝。
回復:1、據《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遷入錄取學校,對于合格畢業學生,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
2、沒有影響。具體事宜可咨詢培養院校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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