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此通知僅為高中和中職學段申請人的體檢安排,其他學段申請人的體檢安排請關注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區教育信息網發布的通知)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定,定于2016年6月27日—7月1日對在濱州市2016年上半年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體檢。
一、體檢人員范圍
《濱州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規定的“認定范圍”中,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人員。
二、時間和地點安排
6月27日—7月1日,每日下午2:00—4:30,中午可清淡飲食或禁食,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體檢中心 (黃河二路657號,黃河二路、渤海九路路口西北角,原市委黨校院內)。
三、體檢要求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只在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有效。
體檢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執行。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體檢表進行審查,如發現缺漏項目及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情況,可以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查。
四、注意事項
1.考生自行到本網站打印體檢表,填寫姓名、編號等基本信息,貼好一寸照片(體檢表右上角編號請按照附件中體檢人員安排表體檢序號填寫)。
2.體檢時到指定醫院后自行繳費,憑繳費單據體檢,體檢完成后,將體檢表交回體檢受理處,并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待體檢有明確結論后按照體檢醫院安排的時間、地點領回體檢表。體檢表由申請教師資格人員自行保存,待申請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與其它申請材料一并提交。
3.請按照安排表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未在體檢安排表名單中列出,符合魯教師發〔2015〕6號免試規定條件,未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的師范類畢業生;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成績合格并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請一并按照規定時間和體檢醫院參加體檢。
4.體檢不合格者將電話通知復檢,體檢合格者不再電話通知,按照體檢醫院安排自行領取體檢表。
濱醫附院體檢中心咨詢電話:0543-3257335,325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