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專業考試分初試、復試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只考技能,限考一項(聲樂、鍵盤、器樂均可),每項準備一首曲目。
2、復試
音樂學專業復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技能測試與基礎樂科兩大部分。技能考試2項,聲樂必考,鍵盤、器樂任選其一,占總成績85%;基本樂科包括樂理、聽音、視唱,占總成績15%。
(1)技能 85%
技能考試2項,聲樂(必考),鍵盤或器樂(各種樂器)任選1項,考生自主選擇主副項,主項準備曲目2首,副項準備曲目1首,全部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2)基本樂科 15%
①樂理 5%
考試內容:音及音高、演奏記號、常用術語、音程、和弦、調式、調號、譯譜、調式調性分析。
考試形式:集體筆試,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內閉卷完成,時間為60分鐘。
②聽音 5%
考試內容:旋律音組、和聲音程、和弦性質、和弦連接、節奏、單聲部旋律。
--旋律音組:不超過一個八度的各種音程。
--和聲音程聽寫:不超過一個八度的各種音程。
--和弦性質:只記性質,不記音位。
--和弦連接:寫出大、小、增、減四種三和弦和屬七和弦的原位和轉位和弦的音位。
--節奏聽寫:寫出包括單純音符、附點音符、切分音、連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時值為16分音符的各種節奏組合。
--旋律聽寫:在無升降號的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民族五聲調式的4/4、2/4、3/4、3/8、6/8幾種節拍旋律中選擇。
考試時,以上各項,均給予標準音,節奏與單聲部旋律聽記提示節拍速度。
考試形式:集體筆試,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內閉卷筆試。時間為40分鐘(彈奏結束,給予5分鐘整理時間,考試結束)。
③視唱 5%
考試內容:五線譜、簡譜各一條。五線譜為一升或一降高音譜號的視唱,首調或固定調自選,可自行定調。兩條皆采用常見節拍、節奏型及調式,二至四個樂句。
視唱包括級進、跳進的旋律音程,節奏包括均等音符、附點音符、切分音、連音符、休止符在內的各種形態組合。
考試形式:每個考生單獨視唱,唱前給準備時間??荚図樞蛟谝幎ǖ膯卧獣r間內按抽簽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