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等部門的文件精神,2016年委托新疆警察學院定向招錄培養公安專業人才。
一、招收范圍和條件
志愿報考公安院校并從事人民警察職業,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條件和人民警察錄用條件的安徽籍應屆高中畢業生(2002年6月30日前出生)。
二、招生院校、專業及就業去向
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男生2名(理科),定向至蚌埠、阜陽市公安局各1名。
三、招收程序及步驟
(一)志愿填報: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應在提前批次志愿欄內填報。高考成績需達到本省二本分數線。
(二)體檢、體能測評。1、參照公安院校招生有關規定,由省公安廳會同省公務員局組織體檢和體能測評。體檢和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和公安院校招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招生計劃數,從志愿報考的考生中,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參加體檢、體能測評。2、體能測評時間:2016年6月29日全天。3、體能測評地點:中國人民解放軍電子工程學院科技交流中心(合肥市黃山路460號,市內乘10路、118路、129路、158路公交車到電子工程學院站下),電子工程學院科技交流中心聯系電話:0551-62200188、62200199。
(三)公務員錄用考試??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由省公務員局組織,時間為2016年7月1日。筆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考試人選從體能測評、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根據高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原則上按照1:3的比例確定人選。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四)政審、錄取。1、對體檢、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審辦法,由省公安廳組織政審。2、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進行投檔,相關院校審檔無異議后予以錄取;如有考生審檔不合格,則按考試成績順序遞補。
四、培養與就業
(一)考生錄用后,獲得入學通知前,需與省公安廳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最低服務年限7年。學生入學后,按照相關院校專業培養方案以及學生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培養和管理??既胄陆鞂W院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的學生待遇以及所需委托培養經費,參照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的有關標準和管理方式執行。
(二)學生完成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相關學位后,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要求的,按學習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公務員崗位,并由省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
(三)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按規定退還。在校期間主動放棄學業的學生或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有關情況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按規定退還,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