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其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以上,方為合格。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報考按實際繳費人數筆試開考職位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規定,現將北海市6月18日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予以公布。
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
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18日
附件:2016年北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表(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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