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考核形式
考試考核以面試為主,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以試講(15-2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為主要形式。主要考核應聘教師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綜合能力。
二、試講內容
物理學、光學工程教師崗位(崗位A13、A14)
教材:《電磁學》(第三版)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版次:3
書號:978-7-04-036377-7
主編:梁燦彬,秦光戎, 梁竹健原著
梁燦彬修訂
試講章節:第一章 靜電場的基本規律
§1.4.2 高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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