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士官的方式
1、我院是解放軍總參謀部和教育部定向直招士官定點學校,在高考考生中定向直招士官。(見“2016年解放軍總參謀部定向直招士官專業計劃”表)
2、解放軍總參謀部繼續在我院畢業生中直招士官(涵蓋專業:大氣探測技術、防雷技術、工程測量技術、測繪地理信息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通信技術等)。
二、招收的對象
1、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至當年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2、普通高等學校男性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為主,符合要求的往屆畢業生也可,年齡不超過23周歲,所學專業必須符合部隊需要,招收對象的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執行(身高:1.60米,視力:右眼4.6、左眼 4.5 ,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身高-110)kg]的30%、且不低于15%,身體有紋身、耳洞、傳染性疾病等不合格)。招收對象應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專業還應獲得國家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曾服過現役和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表現及成就的畢業生優先招收。
三、招收士官的程序
1、在高考考生中定向直招士官:考生在專科提前批次填報我院第一志愿,填報志愿后按照面試、體檢、政審、專業審定、擇優錄取、報到、簽訂協議 等程序進行。
2、在畢業生中直招士官:我院學生在第六學期按照報名登記、體檢政審、專業審定、擇優推薦、簽訂協議、張榜公布、審批定兵、組織交接等程序進行。
四、士官的待遇與安置
1、士官生在入伍時,享受國家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的政策,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2、士官服役期間的基本工資、各類補貼以及探親、保險、住房、醫療等其他待遇和增資辦法,按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執行。服役期滿九年可按國家有關政策作轉業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