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管理辦法》(漯編〔2014〕51號)精神,經市編委研究,決定全市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計劃
根據人員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全市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735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統247名,臨潁縣教育系統150名,舞陽縣教育系統140名,郾城區教育系統90名,源匯區教育系統38名,召陵區教育系統70名(具體計劃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行為的;
5.2014年以來漯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失信人員;
6.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7.按照有關規定,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人員;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戶籍遷移時間及年齡均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前,工作經歷截止到2016年8月30日前。)
三、招聘辦法及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試講、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者于2016年6月17日9:00至6月20日18:00期間登陸漯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alh.lss.gov.cn),在“考試信息”欄目,通過“2016年漯河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界面。進入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近三個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紅、藍、白底皆可,寬度約為130像素,高度約為160像素,寬高比例為1.3:1.6,jpg格式)。報名資料提交后,系統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務必牢記并妥善保管。網上報名系統將于2016年6月20日18:00停止報名。
工作人員對網上報名成功者的報名資料和照片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反饋初審結果。報名人員請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報名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及時咨詢反映(0395—5582770),報名結束后未反映的,視為對審查結果無異議。報名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應聘考生報名通過資格審核后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筆試的應在筆試前2日寫出書面材料并親筆簽名后告知,不參加筆試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失信人員名單,今后不得參加漯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
(二)開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1;招聘資格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崗位,有教學經歷年限要求的崗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考,報考者可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登錄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lh.lss. gov.cn)報名系統在線打印準考證(A4紙) (具體時間將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發布)。準考證要妥善保管,以備筆試、試講確認、試講、體檢時使用。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任意一場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主要測試教師職業能力傾向和綜合應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經濟、管理、人文歷史、地理與科技等常識判斷,以及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分析,策略選擇等基礎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教學教法、班級管理、教育法規等。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試講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試講人員。
有教學經歷年限要求的崗位,原則上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為2:1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試講。
招聘資格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崗位,簡化考試程序,原則上不進行筆試,直接進行試講。為有序組織,提高效率,同一崗位按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5:1的比例控制試講人員,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高于5:1的,通過筆試按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試講人員。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2)試講時間和地點:見試講通知單。
(3)試講確認
取得試講資格的人員,本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持以下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試講確認:①有效身份證;②戶口簿(戶口未遷回的提供能夠證明屬報考區域生源的高考準考證或縣級以上招生辦公室出具的參加高考證明等生源證明材料);③畢業證和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④教師資格證(崗位資格條件中未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的除外);⑤筆試準考證;⑥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相應工作經歷證明;⑦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⑧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逾期不參加試講確認的應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試講資格;應試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試講資格。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試講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4)試講采取在現行教材中按同學段、同學科、同課題,備課30分鐘后,講一節15分鐘的微型課,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學歷條件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
筆試成績、試講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體檢對象。
2. 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和《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衛生部 教育部令第76號)及《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執行。
3.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六)考察
1.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并組織考察。
2.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
3.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八)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人員。
2.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列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失信人員名單,今后不得參加漯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
(二)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 www.
halh.lss.gov.cn)為本次招聘工作網站,有關信息均將通過此網站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提前準備相關材料。
(三)報考人員在招聘各環節期間務必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告知,招聘期間因無法聯系導致報考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395—5582770(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