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宜賓市統計局《關于2016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宜統計發〔2016〕46號)精神,現將2016年度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要求
今年的報考條件和報考手續與去年相同(報考條件見附件)。考生報名時將攜帶資格考試登記表、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和兩張近期兩寸免冠照片(用于登記表和準考證)。
報名時間:從5月23日起至7月25日止
報名地點:翠屏區統計局辦公室(涌泉街58號4樓統計局辦公室)
聯 系 人:蔡德航 聯系電話:5969925 5969926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時間科目
2016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日期定為10月16日(星期日)。
(一)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三)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三、考試大綱及資料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四、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由全國統計考辦根據考試情況研究確定并予以公布。考試結束兩個月后,考生可登錄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進入“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為便于考生查詢,可在準考證的適當位置(如:準考證背面)打印該專欄網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對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全國統計考辦將按規定核發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3年內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有效)。我省將參照國家合格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共同研究確定省內成績合格標準,核發成績有效證明,報全國統計考辦備案(該證明在1年內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五、考試收費
2016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繼續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執行。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均按每人122元標準收取考試費,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5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
六、考試地點
初、中級考試地點設在宜賓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