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違者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必須遵守面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面試工作人員管理,誠信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定,影響面試。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
(四)面試流程:“物品放置處”放置物品→候考室報到→考生抽簽→按抽簽順序進行面試。
(五)考生進入候考室前,要主動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等設備交到“物品放置處”統一存放。嚴禁將手機等禁止使用和攜帶的設備帶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試考場內。如有違反,給予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處理。除了面試所需的證件外,請將其他物品統一存放“物品放置處”,候考室不設物品放置處。
(六)面試當天上午7:30-8:00由引導員視情況組織考生抽簽。抽簽開始時仍未到達候考室的,剩余簽號為該考生的抽簽號??忌闯楹灤_定的面試序號參加面試。抽簽流程:本職位名單第一位的考生進行職位抽簽確定職位面試順序→同一職位的考生進行抽簽確定本人在同一職位中的面試順序→右胸前貼上整個考場面試出場順序的“考生標簽”。
面試當天上午8:00前考生必須進入候考室并簽到,未按時到達的考生不允許進入候考室,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七)考生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況需出入候考室的,須有候考室工作人員專人監督。
(八)考生在面試時不得攜帶任何與面試有關的物品和資料進入面試考場;面試結束后,不得將試題和草稿紙帶出面試考場。 如有違反,給予本次面試成績無效處理。
(九)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每題單獨計時,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必要的準備和思考。在每題規定的時間用完后,考生應停止答題。如規定時間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題完畢”,不再補充的,可轉入下一題的提問。
(十)考生在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場內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單位、報考職位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十一)考生面試結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導員帶離考場。考生可自行到考后休息室或在警戒線以外的其他地方等候公布面試成績,等候期間服從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員管理,或自行離開考點。
(十二)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當天中午在考點公告欄張貼公布已考考生的成績,各考場面試結束后在考點公告欄張貼公布整個考場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