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少數民族報考者報考少數民族自治鄉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的,其筆試總成績按照所報考職位公共科目設置總分的10%加分。
經考生申請,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現擬對報考上杭縣鄉鎮黨委02黨政辦科員職位,永安市鄉鎮政府01職位,福安市鄉鎮黨委02坂中畬族鄉經濟發展辦科員職位,霞浦縣鄉鎮黨委05水門畬族鄉人武專干職位等4個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進行加分(詳見下表),并將具體排名變化向社會予以公示。如有問題,請及時向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福建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反映。
監督電話:0591-87875512,0591-87831375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
福建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2016年6月3日
我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少數民族加分一覽表,詳情請參考:http://www.fjkl.gov.cn/news/cdd41de3-0f76-43dc-82d9-742230e17a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