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所在二級學院、各碩士學科點:
我校2017年面向港澳臺招收碩士研究生宣傳工作即將開始,根據《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辦法》(教學廳〔2015〕10號)(2017年文件未發,若有變化另行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編制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各學科面向港澳臺招收碩士研究生不使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人數由各學位點根據學校實際及學位點自身情況,討論確定。
二、招生學科、專業
各學科專業招生方向的設置:各招生學科的招生方向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招生方向相同,若確需要調整的,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各碩士學科點,根據本學科的發展規劃,結合學科特色、優勢和研究重點充分討論,認真論證。
三、考試科目設置
初試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初試考試科目按一級學科設置。考試范圍為該學科本科教育階段的主要專業基礎課。
復試內容、方式由各學位點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四、參考資料
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自命題科目參考書應選用近年來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考生容易獲取的教材,優先選用本專業的本科生通用且近年使用的統編或規劃教材,要寫明書名、主編者、版本(或出版時間)、出版社。
初試自命題考試科目應編寫相應的考試大綱。請各學院組織有關人員編寫??忌疾祀y度要和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招生考試難度大致相當,其他具體要求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的相關要求相同。編寫時注意要注意通用性,導語要清晰,以便考生復習。
五、招生專業目錄既是本單位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據,也是向社會及考生所做的公開承諾。教育部如有新的相關文件規定,則以新文件規定為準。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科目一旦確定并對外公布后將不能隨意更改。
六、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人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充分協商論證,做好以上相關工作。相關材料的紙質和電子文檔由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并加蓋公章后,于6月17日前上交到研究生學院。
聯系人:黃曉珩
電話:39352060
研究生學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