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名稱:音樂學(師范),學制四年,授予學位:藝術學學士。
核心課程:聲樂、鋼琴表演與即興伴奏、器樂、合唱與指揮、和聲學、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曲式與作品分析。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專業基礎扎實,專業方向明確,專業技能突出,實踐、創新能力較強,能在學校、藝術市場一線從事音樂教學、創作、表演及其相關工作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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