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是06年畢業的,現在考的公務員崗位要求是普通計劃招生畢業的學生要持有學校開具的報到證,但是我屬于往屆生。我畢業的時候沒有到相關部門報道,現在報道證也已經不在了。畢業后我一直在一家單位上班,現在單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可以嗎?還是需要補辦什么證明呢? 如果我當時去人事局報到了,可是我不是應屆生也沒有報到證啊,我該怎么辦? 急盼回復,謝謝!
回復: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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