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農業廳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 |
資格復審時間 | 2016年6月7日下午14:30—17:30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武漢市武昌區武珞路519號省農業廳行政樓206房間(人事處)乘車路線:乘坐15、25、401、413、503、510、518、519、521、538、564、576、581、583、593、596、59、601、608、618、66、702、703、710、715、723、728、804、806、811、901、907路到武珞路洪山;乘坐320、540、543、590到武珞路丁字橋;地鐵2號線到寶通寺站下車即可 |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 一、所有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定、約定或已滿規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定、約定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四、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
其他事項 |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
聯系電話 | 027-87870396 |
附件:省農業廳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hbsrsksy.cn/node/1273 | |
省農業廳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