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糧食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 |
資格復審時間 | 2016年6月6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00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資格復審地點:湖北省糧食局人事處 乘車路線: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中華路34號,乘公交車529路、572路、14路到漢陽門站下,步行至中華路中段,湖北省糧食局辦公樓401室(具體地圖請查閱武漢市地圖)。 |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 一、所有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定、約定或已滿規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定、約定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四、考生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外語等級證書(原件)等。 |
其他事項 |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
聯系電話 | 027—88911624 |
附件:湖北省糧食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hbsrsksy.cn/node/1273 | |
湖北省糧食局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