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師范學院2016年“公費師范生”本科招生簡章
一、“公費師范生”本科招生項目介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教師培養和補充機制改革,加強我省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完善和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2號)要求,按照省政府切實改善民生工作的部署,經吉林省教育廳批準,通化師范學院2016年將繼續在我省招收本科“公費師范生”。
“公費師范生”招生項目是指學生在四年修讀年限內免交學費、教材費和住宿費,并享受生活補助,經費由省財政統籌安排,“公費師范生”畢業后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落實公費畢業生任教崗位和編制,按照有關規定同時享a受獎學金、助學金資助政策。
1. 類型層次
培養類型主要為縣(市、區)公辦中小學校(含農村職業學校)教師、幼兒園教師、少數民族中小學校雙語教師。培養層次為大學本科。
2. 招生專業及人數
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各30人。
3. 招生錄取
招生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提前批次錄取,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選拔,錄取分數線控制在學校同批次錄取我省一般本科錄取批次最低錄取線之上。在提前批次按順序志愿投檔和網上征集志愿錄取辦法。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補充志愿時重新公布剩余計劃,并按補征的考生志愿及錄取要求,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4. 資助政策
公費師范生在校期間免交學費、教材費、住宿費,并享受生活補助和實習補貼。經費由省財政統籌安排,并列入部門年度預算。公費師范生按有關規定同時享受獎學金、助學金資助政策。
5. 就業政策
對省屬高校公費師范畢業生(須取得學士學位),在市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畢業生在需求崗位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為每一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h(市、區)教育、編制部門應規劃預留編制,落實公費師范畢業生任教崗位和編制。公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服務期內,可在本縣鎮內相應層次和類型的公辦學校間流動。
6. 履約管理
公費師范生實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為10年。公費師范生入學前必須與培養學校、報考簽約服務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三方協議書。約定公費師范生畢業時(須取得學士學位)按專業對口原則,定向回報考簽約服務地農村中小學(含農村職業學校)、幼兒園、少數民族中小學校任教。公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約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鼓勵、支持公費師范生在職提升學歷。
省教育廳負責公費師范生違約管理。公費師范畢業生未按協議約定回報考簽約地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須交納全部已免交的學費、教材費、住宿費,退還生活補助費和實習補貼費,并交納違約金,由省教育廳收取并全額上繳省財政??h(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建立公費師范生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個人檔案。省教育廳將每年對公費師范生違約情況進行通報。
公費師范生因個人過錯,未取得學士學位視為公費師范生違約,需一次性退還其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二、 “公費師范生”報名注意事項
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的錄取日程安排,“公費師范生”錄取批次為提前批,在錄取過程中,預錄取為我校公費師范生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與我校、簽約服務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三方協議后才能被正式錄取,簽約時采取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就業縣(市、區)的原則,學校將會在預錄取過程中,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聯系電話,通知預錄取考生簽訂協議有關事宜,請所有報考我校公費師范生的考生和家長,務必在錄取期間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如果考生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聯系電話有變更,必須及時以電話方式通知通化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另外,公費師范生的三方協議需要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同時簽字方可生效,考生和監護人必須攜帶以下證件一起到學校簽訂協議。
(1)考生需要攜帶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高考準考證原件、戶口本原件。
(2)考生監護人需要攜帶的證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
如果因無法及時聯系到考生或考生及其監護人未在通知的規定時間內到學校簽訂協議,因此引起的任何后果,由考生和其監護人負責。
咨詢電話: 0435-3209788 3209850 3202705
學校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號
三、招生計劃
定向縣(區) | 招生計劃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英語 | |
洮南 | 4 | |
舒蘭 | 12 | 5 |
德惠 | 7 | |
九臺 | 2 | |
伊通 | 5 | 2 |
前郭 | 9 | 10 |
柳河 | 4 | |
合計 | 30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