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核報到時間、地點
資格復核時間:2016年6月1日(星期三)下午15點30分至6月2日下午17點50分。
地點:福建省地稅培訓中心附三樓大會議室(福州市銅盤路62號,左海公園正門對面,福建省地稅局大樓內)。
二、需攜帶的證件材料
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部分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部分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要開具支部證明;
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為專升本,??啤⒈究飘厴I證原件均應攜帶;學歷信息網上下載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位條件要求有學位的攜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下載打印的學位認證表,并注明查詢帳號及密碼。
⒊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中、小學教師攜帶縣(市、區)教育局的同意報考證明(如不能及時提供證明,需本人書面承諾未能在體檢資格復核前提供,則取消報考資格);
⒋專門職位的考生攜帶“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考核合格證(公告規定的今年期滿尚未取證的,由所在縣區組織或人事部門出具證明),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退役證。
5.本年度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職位條件有學位要求的應承諾畢業時按期取得學位證書。
三、其他事項
(一)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如未按時報到,視為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二)根據《福建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參加本次資格復核的考生如出現放棄,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遞補人員的資格復核將在本網站公布,具體時間及遞補名單請留意通知。
(三)聯系方式:
福州市地稅局 陳先生 0591-83340027;
廈門市地稅局 林女士 0592 – 5319616;
漳州市地稅局 李先生 0596-2872907;
泉州市地稅局 黃先生 0595-22116024;
莆田市地稅局 田女士 0594-2390366;
三明市地稅局 連先生 0598-8953603;
南平市地稅局 廖先生 0599-8609851;
龍巖市地稅局 郭女士 0597-2215004;
寧德市地稅局 韓先生 0593-2926775;
平潭綜合實驗區局 倪女士 0591-24131827。
省地稅局人教處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