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錄取原則?
答: ①我校2016年根據招生?。ㄊ小^)的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
按照考生報考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大于計劃招生數,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刂品謹稻€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②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對于錄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要求,依次參考相應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對錄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確要求參考的科目順序,我校普通類及藝術類各專業依次參考外語、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③承認省招考委有關加分、降分政策;